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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简讯

我市电解铝生产企业顺利通过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监察

2016-03-14 16:35:52   来源:   点击:
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于2016年3月初组织行业专家等对我市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电解铝生产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经核查,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电解铝铝液交流电耗均小于国家限额值,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桂价格〔2013〕40号)要求,受自治区工信委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于2016年3月初组织行业专家及百色市节能监察中心业务骨干等,对我市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电解铝生产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此次专项节能监察重点是监察电解铝生产企业2015年执行《电解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6-2013)标准情况及按文件要求执行阶梯电价情况等。市节能监察中心及有关县(区)指导、督促电解铝生产企业填报有关报表并核对单位产品能耗计算结果,3家企业均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填报《电解铝生产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自治区监察组按节能行政执法程序要求依法进行现场节能监察,并形成《电解铝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察报告》。

经核查,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电解铝铝液交流电耗均小于国家限额值,顺利通过自治区专项节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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