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经济、工信)局,各混凝土公司: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扬尘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60)精神,市工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于2017年7月对百色城区6家商品混凝土公司开展联合执法,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相关企业完成了全面或部分整改。但近期出现了反弹现象,为全力建设大美百色,争当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排头兵,切实做好百色城区及各县(市、区)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城市扬尘有效控制,请各混凝土企业按照《百色市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所列整治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11月27日前完成相关整治任务。我委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对百色城区内6家企业开展全面重点督查,2017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对其他11个县(市)的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各混凝土企业要切实履行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督查组将严厉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
附件:百色市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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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
百色市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
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扬尘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60)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城市扬尘有效控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扬尘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控制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工作和监管力度,确保扬尘防控措施稳定实施,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并持续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百色市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常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组长:曾 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德英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成员由散装水泥办、节能科、监察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散装水泥办,由
罗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散装水泥办、节能科、监察室和政策法规科等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百色市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日常事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住建委等执法人员推进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三、执法范围
百色市各县(市、区)有资质商品混凝土公司,右江区6家混凝土公司为重点督查对象:百色市万洲混凝土有限公司、百色市德顺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名百色市坚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百色市弘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百色市中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宏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混凝土(百色)有限公司。
四、整治要求
1、砂石料场应分区,堆放有序,堆场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库房、天棚储库,半封闭的必须安装喷淋抑尘设施,有条件的企业应逐步改进为封闭式储库。在改造整治期间,堆场应进行覆盖,并定期喷淋,须做好防风抑尘措施。堆场前场地应及时清扫,并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混凝土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搅拌站厂区地面应硬化,及时清扫散落的物料,厂区地面应定期洒水,每日冲洗不少于一次,随时保持厂区卫生。堆场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进行合理绿化。
3、来料运输车辆须进行封闭处理,对物料作有效覆盖,保持车辆清洁,不抛洒滴漏。未作封闭处理的,混凝土企业应拒绝接收。
4、厂区内应设有雨水收集池,保障雨水及厂(场)区清洗均通过排水沟(管道)接至收集池,经2级以上沉淀、净化后再外排。
5、搅拌系统应密闭降尘,上料口三面封闭,粉料筒仓应安装除尘装置。严格实行密闭作业制度,骨料传输带必须全封闭,做到作业不起尘。
6、出入口要设置运输车辆专用的冲洗池、洗轮机或冲洗槽,并安排专人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应设置排水沟并及时清理,防止堵塞。企业应设置专人,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保证车辆车身外观整洁、标识清晰,不带浆上路。
7、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驾驶员必须用水枪将罐体出料溜槽冲洗干净,并将出料溜槽放在规定位置,驶出工地前,按要求在冲洗区域将车轮冲洗干净,待整车无混凝土撒漏时方可驶出工地。进出厂区的专用车辆、原材料运输车应符合密闭要求,保持清洁,不抛洒滴漏。
8、搅拌车应安装防滴漏装置,运输车出料口采用袋子套住,确保不抛洒滴漏污染市政道路。未安装有效防滴漏装置污染市政道路的车辆,一经核实,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由交警部门取消车辆区域通行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追究车辆所属搅拌站或企业责任。
9、建立扬尘管理组织体系和扬尘管理责任制度,在大门口设置扬尘控制责任公示牌,确保日常生产作业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制定扬尘防污防治设施操作规范,指定专人管理维护,建立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推动工作积极开展。要充分认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程督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监管,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强化全过程监管,商品混凝土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配套措施到位”。
(三)强化管理,推动工作稳步开展。由散装水泥办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将监管任务落实到项目和责任人,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商品混凝土专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执法监管体系。
(四)强化督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住建委的沟通协调,不定期组织扬尘综合督导,对商品混凝土专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专项整治作进行巡查检查,及时通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依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扬尘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60文)有关规定,严格实施扬尘专项工作问责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制定可行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对问题突出的企业、项目要采取取消工程评优资格、安全文明考评不合格、信用扣分、责令停产、行政处罚或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罚措施。
(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商品混凝土场区及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工作绩效和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监督举报电话:0776282513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